酒店家具图纸图号
120澳格家具隆源酒店家具高端酒店家具定制哪家好如何定制酒店家具,应该找什么样的工厂?亨通CAD图形处理智能辅助工具一张CAD工程图图纸有两个图号(标题栏有一个,图纸左上角也有一个)怎么改一个图号另外一个也跟着改?儿童影楼家具:儿童摄影专用道具家具 【酒店家具...
查看全文全站搜索
加工什么样的家具?不同类型的家具,投资当然很不一样。
做到什么样的档次?是作坊,还是一开始就要弄成正规的企业?这又是一个大问题。
500平,如果要正经搞厂,勉强可以弄一个入门级的。
入门级50万一年少不了。
作坊有10万块可以下手了,前提是你自己可以动手,技术和加工你要负责一块。
业务方面,一开始做,无论想做成什么样,都得自己出马。
设备也是林林总总,一两句难说清楚。
以板式家具为例,推台锯、排钻机、锣机、封边机,这几样是跑不了的,这样还只能做三胺板,要做油漆,亮光家具什么的,还要个油房,这就贵了。
创业多艰难,希望能帮到你。
我们先算算账: 设备方面: 1)木工加工设备(实木工厂) 如果要降低成本,木工设备上面可以采购二手的或是杂牌的。
广东那边以前做代工的比较多,尤其是佛山伦教区那片,设备虽然牌子杂。
有一些还是能用的。
如果想尽可能降低预算可以考虑。
青岛那边的设备也可以。
比如我之前买过一台二手的精密锯,花了8K,青岛产的。
进口设备如Powermatic,sawstop,国产名牌海威,台湾张铁等先不说。
一手的马氏的精密锯要几万,不过精确度也的确高,后期使用会好些。
(马氏这个品牌在纯实木家具厂是口碑比较好的,价格比杂牌高,绝对够用,后期维护少,精度高) 一条纯实木的生产线,从带锯,精密锯,台刨,压刨,大立铣,小镂机,五碟锯,
苏州酒店家具供应商国内很多,大小厂家不计其数,定制酒店家具一定找有实力的厂家,公司一定有做过的案例,每做一个酒店必须要按甲方业主要求打样,有必要去工厂实地考察一下。
酒店家具定制厂家有很多,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主要集中在苏州和广东,广东做家具的款式更新快,具体定制的话还是要去实地考察,定制家具因为家具的各种属性参数是可定制的,也就是说可以控制家具成本,觉得成本太高时可以适量减少。
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板材厂家和定制厂家如果谁同一家的话还能节省一些成本。
第二、酒店家具厂家有很多,上网看看。
选择酒店家具厂家的方法:考察过往案例-做材质油漆小样品-实地考察工厂实力-做样板间或者做部分样品。
根据这些来判定酒店家具厂家的工艺和实力。
佛山市名新户外家具厂是一家专业生产欧美风格的花园户外家具、户外家具、户外休闲家具、欧式户外家具系列产品的企业。
佛山名新户外家具厂位于全球最大的家具之都佛山市。
主要产品/服务:户外家具、欧式户外家具、高档户外家具、佛山户外家具、户外休闲家具、庭院户外家具、别墅户外家具、酒店户外家具、酒店仿藤家具、户外家具定做、户外家具招商批发、休闲户外家具、室外家具、酒店家具、庭院家具、仿藤户外家具、藤艺户外家具、藤家具,编织户外家具,别墅仿藤家具,品牌户外家具,典雅户外家具。
产品造型高雅、时尚、极具欧洲色彩的设计意念,适用于居家、别墅、花园、酒店、娱乐场所、公园等休闲、轻松的娱乐场所。
佛山市名新户外家具厂简介 佛山市名新户外家具厂是一家专业生产欧美风格的花园户外家具、户外家具、户外休闲家具、欧式户外家具系列产品的企业。
佛山名新户外家具厂位于全球最大的家具之都佛山市。
主要产品/服务:户外家具、欧式户外家具、高档户外家具、佛山户外家具、户外休闲家具、庭院户外家具、别墅户外家具、酒店户外家具、酒店仿藤家具、户外家具定做、户外家具招商批发、休闲户外家具、室外家具、酒店家具、庭院家具、仿藤户外家具、藤艺户外家具、藤家具,编织户外家具,别墅仿藤家具,品牌户外家具,典雅户外家具。
产品造型高雅、时尚、极具欧洲色彩的设计意念,适用于居家、别墅、花园、酒店、娱乐场所、公园等休闲、轻松的娱乐场所。
佛山市名新户外家具宗旨:质量第一,诚信为本。
专心做好每一道工序,每一件产品,做到客户买得放心,用得开心。
欢迎广大客商来电,来函洽谈,我们真诚的与世界各界成功人士携手共绘宏图伟业。
佛山市名新户外家具厂概况 主营产品或服务: 编藤桌椅;藤编桌椅;网布桌椅;休闲椅;沙滩椅;遮阳伞;吧台椅;仿藤沙发;藤编沙发;藤艺家具;藤椅;别墅休闲沙发;酒店仿藤沙发;户外家具;户外庭院家具;公园座椅; 户外铝合金家具;户外仿藤家具;户外休闲家具。
主营行业: 藤家具、仿藤户外家具 休闲户外家具 户外家具 欧式户外家具、藤制品 仿藤家具 酒店休闲家具 高档户外家具 外贸户外家具 国产户外家具 户外家具品牌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模式: 生产加工、 经销批发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 万 公司注册地: 中国 广东 佛山 员工人数: 51 - 100 人 公司成立时间: 2006 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英学主要客户: 星级酒店,房地产, 年营业额: 人民币 700 万元/年 - 1000 万元/年 主要经营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下西工业区 主要市场: 大陆 港澳台地区 北美 南美 东欧 东南亚 经营品牌: 名新 管理体系认证: ISO 9000 是否提供OEM代加工: 是 质量控制: 内部 年出口额: 人民币 50 万元 - 300万元 研发部门人数: 5 - 10 人 厂房面积: 10000 平方米 月产量: 4000 工商注册信息: 已通过认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诉鹤山市鹤城镇帝雄家具制造厂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是2017年3月3日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市(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民事 权责关键词 变卖、拍卖、强制执行、执行、缺席判决、陪审、诉讼请求、审判程序、财产保全、临时性救济和保障程序、质证、证据交换、证明、证据、诉讼关键词、合同约定、免责事由、违约金、合同、民事责任规定、委托代理、代理、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权责情节、民商事案例原文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组织机构代码778334079。
负责人:杨法德,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张鑫莹,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炜,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鹤山市鹤城镇帝雄家具制造厂,组织机构代码L46361031。
个体经营者:许朴生。
被告:许朴生。
被告:鹤山市奥雄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61504206。
法定代表人:许休明。
被告:许休明。
委托代理人:陈雄华,广东连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曹兴旋,广东连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被告鹤山市鹤城镇帝雄家具制造厂(以下简称帝雄家具厂)、许朴生、鹤山市奥雄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雄公司)、许休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7年2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及被告许休明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帝雄家具厂、许朴生、奥雄公司经本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没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帝雄家具厂向原告返还贷款本金993万元及利息【利息暂计至2015年8月20日为502706.25元,之后的利息分别以993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11.25%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及复息10414.86元【计至2015年8月20日】; 2.四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72429元; 3.原告对被告许休明提供抵押的登记在被告许休明名下的位于鹤山市沙坪鹤山碧桂园山水云间一街69号(房地产权证号:0150)房产及对应房产的土地【地号:010229570(1)】的处置所得款项在上述第1项、第2项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原告对被告帝雄家具厂提供抵押的存放于鹤山市鹤城镇工业城B区一横路007号帝雄家具厂所有的存货的处置所得款项在上述第1项、第2项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5.被告奥雄公司、被告许朴生、被告许休明对本案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事实和理由: 一、借款情况 2013年4月12日,原告与被告帝雄家具厂签订编号为2013年佛字第0013200075号《授信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帝雄家具厂提供1000万元的循环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24个月,从2013年4月15日起到2015年4月14日止。
(一)2014年3月13日,原告与被告帝雄家具厂签订编号为2014年佛字第10xxx125号《借款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帝雄家具厂提供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50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14年3月14日起到2015年3月12日止,具体以借款借据为准,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一年内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5%,即年利率7.5%,如被告帝雄家具厂未按期偿还贷款,逾期罚息利率在约定利率基础上加收50%,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计收复息。
2014年3月14日,原告向被告帝雄家具厂发放贷款500万元,期限为2014年3月14日起到2015年3月12日止,正常贷款执行为年利率7.5%。
(二)2014年3月13日,原告与被告帝雄家具厂签订编号为2014年佛字第10xxx126号《借款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帝雄家具厂提供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50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14年3月13日起到2015年3月12日止,具体以借款借据为准,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一年内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5%,即年利率7.5%,如被告帝雄家具厂未按期偿还贷款,逾期罚息利率在约定利率基础上加收50%,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计收复息。
2014年3月13日,原告向被告帝雄家具厂发放贷款500万元,期限为2014年3月13日起到2015年3月12日止,正常贷款执行为年利率7.5%。
二、抵押情况2013年4月12日,原告与被告许休明签订编号为2013年佛字第DY0013200075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被告许休明以其所有的登记在被告许休明名下的鹤山市沙坪鹤山碧桂园山水云间一街69号(房地产权证号:0150)房产及房产对应的土地【地号:010229570(1)】作为被告帝雄家具厂2013年4月15日至2018年4月14日期间从原告获得的贷款、商业汇票承兑等授信项下债务履行的抵押物,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原告在融资期间向被告帝雄家具厂提供的所有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1218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原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
其后,双方办理了上述房产及土地的抵押登记。
2013年4月12日,原告与被告帝雄家具厂签订编号为2013年佛字第DY0013xxx50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被告帝雄家具厂提供存放于鹤山市鹤城镇新材料产业基地其公司内的存货2000套为原告依据2013年佛字第0013200075号《授信协议》在2013年4月15日起至2015年4月14日授信期间内向帝雄家具厂提供的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原告在授信期间内向被告帝雄家具厂提供的所有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1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原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
并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
三、保证情况2013年4月12日,被告奥雄公司、被告许朴生、被告许休明向原告出具编号为2013年佛字第BZ0013200075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承诺为原告在2013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14日的授信期间内向被告帝雄家具厂提供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原告在授信额度内向被告帝雄家具厂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1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
四、其他费用根据合同约定,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应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均由各被告承担。
故,各被告除应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外,还应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五、违约情况 本案贷款均已到期,但被告帝雄家具厂并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原告全部贷款本息,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帝雄家具厂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等,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特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被告许休明答辩称,合同约定利率过高,复息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与利率请求重复了。
原告请求的律师费并没有实际发生,并且该律师费不属于本案原告的损失。
被告帝雄家具厂、奥雄公司、许朴生没有答辩亦没有提供证据。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
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原告的证据来源合法、与本案相关联,本院予以确认,并据此认定原告所述事实属实。
并查明,2015年12月20日,因本案诉讼,原告与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签订《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约定:该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诉讼,律师费为272429元。
原告尚未实际支付该律师费。
本院认为,本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借款借据、《最高额抵押合同》、《变更协议》、《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均应依约履行。
原告依约履行了放贷义务,现借款已到期,被告帝雄家具厂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偿还借款本息,已构成违约,故原告主张被告帝雄家具厂归还欠原告的所有借款本金、罚息,符合合同约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因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已明确约定执行年利率及罚息利率,该约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故到庭被告认为合同约定的利率过高的抗辩意见,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原告主张的罚息已含有惩罚性质,因此,原告要求计算复利,本院不予支持。
原告请求被告帝雄家具厂承担其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的诉讼请求,符合合同约定,但因原告尚未实际支付该律师费,考虑到原告聘请律师代理诉讼支出律师费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根据本案的案情,本院酌定由被告帝雄家具厂承担律师费80000元,原告超出本院确定金额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原告与被告帝雄家具厂、许休明设定的抵押权具有担保效力,原告可以在被告帝雄家具厂不清偿相关欠款时行使抵押权。
被告奥雄公司、许朴生、许休明自愿为被告帝雄家具厂的本案债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被告帝雄家具厂、奥雄公司、许朴生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可作缺席判决。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鹤山市鹤城镇帝雄家具制造厂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暂计至2015年8月20日的贷款本金993万元、利息502706.25元,及以本金从2015年8月21日起至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11.25%计算的罚息给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二、被告鹤山市鹤城镇帝雄家具制造厂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律师费80000元给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三、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对被告许休明位于享有抵押权,在被告鹤山市鹤城镇帝雄家具制造厂不履行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时,可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在本金余额1218万元及相应利息、实现债权等费用范围内优先受偿;四、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对被告鹤山市鹤城镇帝雄家具制造厂存放于该厂内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存货2000套(每套5000元)享有抵押权,在被告鹤山市鹤城镇帝雄家具制造厂不履行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时,可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在本金余额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实现债权等费用范围内优先受偿; 五、被告鹤山市奥雄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许朴生、许休明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在本金余额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实现债务等费用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驳回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86093.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91093.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1217.06元,四被告按判项的责任方式负担89876.24元。
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89876.24元,在本判决生效后经原告书面申请,本院予以退还。
四被告按判项的责任方式负担的部分,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逾期交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曾婉慧 人民陪审员 黎燕华 人民陪审员 陈艳芬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书 记 员 李嘉濠
中山市南区港源家具厂是酒店套房家具、实木门、橱柜、整体衣柜、实木办公家具、板式办公家具和屏风等产品专业生产加工企业。
公司总部设在中国广东省中山市。
企业简介 我厂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专业的技术团队;先进的设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我们可根据客户的需求制作定制产品,也可为客户提供设计并推荐最佳产品方案。
我厂的产品销售遍布全国大中小城市,并远销美国、加拿大、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
我厂始终本着“诚信是企业立足的根本,质量是企业发展的法宝。
”为经营理念。
详细信息 主营行业: 大班桌 班椅 屏风 其他办公家具 酒店成套家具 其他酒店家具 企业类型: 个体经营 经营模式: 生产加工 注册资本: 无需验资 公司注册地: 中国 广东 中山 员工人数: 51 - 100 人 公司成立时间: 2010 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斌 主要客户: 酒店、办公家具经销商。
年营业额: 人民币 1000 万元/年 - 2000 万元/年 主要经营地点: 中国 广东 中山 主要市场: 大陆 港澳台地区 北美 南美 西欧 东欧 东亚 东南亚 中东 大洋洲 是否提供加工/定制服务? 是(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料代工加工;OEM加工;来图加工;手工加工) 质量控制: 内部工艺: 开料;锯切;压板;拼架;家居钻孔;封边;家居包装;机砂;面漆;底漆 服务领域: 家居用品;礼品工艺品;家装材料;办公文教;工程及工程设计;日化品;酒店、宾馆;教育场所;机构单位;超市、零售 年出口额: 人民币 200 万元 - 300 万元 研发部门人数: 5 - 10 人 厂房面积: 4000 平方米 月产量: 1500000 工商注册信息: 已通过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