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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卡森利华广告材料商行诉泉州联创广告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是2017年1月5日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案由 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权责关键词 民商事、权责情节、代理、委托代理、民事责任规定、合同、诉讼关键词、审判程序、撤诉案例原文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原告:丰泽区卡森利华广告材料商行,组织机构代码l78187808。
经营者:陈长靖。
委托代理人:王清木、王玉聪,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告:泉州联创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xxx63375105g。
法定代表人:韦宝山,该公司负责人。
被告:韦宝山。
原告丰泽区卡森利华广告材料商行(以下简称卡森商行)与被告泉州联创广告有限公司、韦宝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30日立案。
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泉州联创广告有限公司、韦宝山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卡森商行以双方自行庭外协商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泉州联创广告有限公司、韦宝山的起诉,是卡森商行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丰泽区卡森利华广告材料商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原告丰泽区卡森利华广告材料商行负担。
审判员 吴新竹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 书记员 郭伟森
谭云云诉苏州工业园区跨塘东街商行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是2017年4月7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案由 执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民事 权责关键词 冻结、查封、执行、诉讼关键词、合同、民事责任规定、代理、权责情节、民商事案例原文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谭云云。
被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跨塘东街商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L28823642,住所地苏州。
经营者:韦建琴。
被执行人:韦建琴。
申请执行人谭云云与被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跨塘东街商行、韦建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16)苏0591民初1018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被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跨塘东街商行、韦建琴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跨塘东街商行、韦建琴银行存款人民币10075.00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代理审判员 陈 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书 记 员 乐晓川 第2页,共2页 第1页,共2页
《偷天8》是2011年九星文化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血红。
内容简介 卢乘风落魄之时,赠他阵法祕奥和黄金百万的韦三绝,竟是韦氏商行现任家主。
他此番前来拜访,正是为了求讨人情,想垄断燕乐公领地上所有金属矿和灵石矿的经营权。
然而,勿乞偷偷跟踪之後,却发现他的真正目的是…… 为了诛除勿乞,卢乘风、燕究回和鄣乐公主等强力後援,纷纷被各种藉口牵制而不得脱身。
蓟都城外,只身由白阳山返回的勿乞,在途中遭遇两名金丹人仙和三十二名先天武者拦路,并有三千後天巅峰精锐私兵将他团团包围……
东阳市江北凯昊建材商行诉厉韦刚等买卖合同纠纷案是2017年3月2日在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案由 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权责关键词 民商事、权责情节、代理、委托代理、民事责任规定、合同、诉讼关键词、审判程序、撤诉、按撤诉处理案例原文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原告:东阳市江北凯昊建材商行。
委托代理人:厉国洪,浙江省东阳市申义法律服务所工作者。
被告:厉韦刚。
被告:厉国林。
本院在审理原告东阳市江北凯昊建材商行与被告厉韦刚、厉国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本院预交诉讼费,也未向本院提出缓免诉讼费的申请。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代审判员蒋翠容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日 代书记员华倩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