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搜索

北仑区酒店家具厂

酒店资讯 177

宁波北仑腾桥家具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腾桥家具有限公司于2010年09月02日成立。
法定代表人张爱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家具、装饰材料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等。

宁波北仑朗格美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朗格美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于2007年08月17日成立。
法定代表人梅明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藤草制品、针纺织品、工艺品、塑料制品、服装的制造、加工,农副产品收购,竹木制品、床上用品的批发、零售等。

张勤芝诉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柏荣家具厂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张勤芝诉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柏荣家具厂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是2017年4月24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案由 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动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权责关键词 民商事、诉讼关键词、审判程序、撤诉案例原文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原告:张勤芝。
被告: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柏荣家具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xxx95530273n)。
投资人:洪勇。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勤芝与被告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柏荣家具厂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在预交起诉受理费期间于2017年4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的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张勤芝申请撤诉,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自己诉权的处分,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张勤芝撤回对被告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柏荣家具厂的起诉。
审判员 马绪良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代书记员王于一

宁波家具厂有哪些?

江东家具厂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北仑钢家具厂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科教钢木家具厂 地址:宁波市启运路128新达工艺家具厂 地址:宁波市高桥东路48鄞州普森家具厂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联升森达家具厂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四季门业家具厂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波市鄞州区双狮家具厂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波市家具厂 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115宁波市鄞州金涌家具厂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象山万宝古董家具厂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宁海县西店吉山钢家具厂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海曙金菊家具厂 地址:宁波市鄞奉路宁波市江东福明东方家具厂 地址:宁波市宁穿路8号桥边宁波市江北东风木制家具厂 地址:宁波市倪家堰路37号宁波市江北孔浦富华现代家具厂 地址:宁波市倪家堰路59号赛欧比艺家具厂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

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诉肖信桂劳动争议案

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诉肖信桂劳动争议案是2017年1月6日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案由 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动争议、民事 权责关键词 简易程序、诉讼请求、审判程序、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自认、证明、证据、诉讼关键词、合同、民事责任规定、权责情节、民商事案例原文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原告: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4ULU1049。
投资人:肖朋文,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虹儒,广东平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燕红,广东平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被告:肖信桂。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远生,湖南风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与被告肖信桂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16年12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虹儒、被告肖信桂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吴远生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事实认定及裁判理由 以下是双方没有争议的事项,本院予以确认: 劳动仲裁请求:肖信桂于2016年9月22日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确认与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在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9月1日具有劳动关系,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支付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9月1日的双倍工资92169元、经济补偿16985元。
劳动仲裁结果: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9月29日受理,于2016年11月25日作出佛禅劳人仲案非终字[2016]140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确认肖信桂与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于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9月5日存在劳动关系,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支付肖信桂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合共43755.15元,驳回肖信桂的其他仲裁请求。
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的诉讼请求:确认双方在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9月5日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需支付肖信桂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合共43755.15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肖信桂承担。
2016年2月24日,肖信桂填写佛山市澳升酒店家具有限公司求职表。
2016年2月26日,肖信桂入职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担任油面师傅,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肖信桂的工资计算周期为自然月,实行保底计件工资。
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以现金方式支付肖信桂2016年2月至2016年5月工资。
肖信桂已收取在职期间的全部工资。
肖信桂在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工作期间,与徒弟肖智晖一起工作。
2016年2月26日,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的投资人由吴鹏变更为肖朋文。
肖信桂上班需要考勤。
肖信桂每天都上班,才可领取上述工资。
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没有为肖信桂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肖信桂在2016年3月26日至3月31日的上班日期为3月26日、3月27日。
2016年9月5日,肖信桂填写佛山市澳升酒店家具有限公司离职申请表,注明:本人肖信桂于2016年9月5日离开佛山市澳升酒店家具有限公司,工资已全部结清,所有证件已经向厂方收回,并已与佛山市澳升酒店家具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今后本人一切事物与澳升酒店家具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
2016年9月6日,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肖信桂支付23760元。
本案中,双方举证情况如下: 一、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提交了如下证据: 1、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2、佛禅劳人仲案非终字[2016]1407号仲裁裁决书、中国邮政快递单(10xxx62618)及物流查询。
3、求职表。
4、离职申请表。
5、3月-8月应发工资。
通知。
肖信桂考勤表。
肖信桂提交了如下证据: 1、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2、2016年3月-8月车间计件单(油漆)复印件。
澳升验收单。
入职表复印件。
工资条、一本通/绿卡通明细查询(客户)。
对于双方有争议的事项,本院认定如下:关于工资问题。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
肖信桂认为其实行计件工资,保底9000元/月;其与肖智晖两人2016年3月至8月的合计工资数额分别为15424元、17286元、19208元、21213元、13174元、13644元,其领取工资后两人平分;每月领取工资需要签收;2016年2月-6月的工资通过现金发放,7月、8月工资通过转账的方式发放。
肖信桂提供了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的车间计件单复印件、验收单第三联、工资条、一本通/绿卡通明细查询(客户)拟证明其主张。
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认为肖信桂实行计件工资,保底4500元/月;按要求领取工资需要签收,但肖信桂一直没有签名;肖信桂每月的工资数额详见其提交的应发工资表;肖信桂2016年2月-5月的工资通过现金方式发放,6月工资中的5000元通过现金方式发放,6月工资的剩余部分与7月、8月工资一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提交了肖信桂2016年3月-8月的应发工资表拟证明其主张。
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提交的肖信桂2016年3月-8月的应发工资表中没有肖信桂的签名确认,本院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定。
肖信桂提供的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的车间计件单复印件,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的投资人肖朋文在3月-6月的车间计件单复印件中签名确认。
肖信桂认为每月发放工资前,肖朋文会拿车间计件单给他核对,原件由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存档;3月-6月的车间计件单复印件中有肖朋文的签名,是因为核对后发放现金;7月、8月的车间计件单核对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因此肖朋文就没有签名;7月、8月的工资条是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发放工资时给他的;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在2016年9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他支付23760元,是扣除了他借支的生活费1500元。
肖信桂的上述解释与常理相符。
另外,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的车间计件单复印件与验收单的第三联相对应,可形成证据链。
从有利于劳动者的角度,根据上述规定,本院采信肖信桂所述,认定肖信桂与肖智晖两人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的合计应收工资分别为:15424元、17286元、19208元、21213元、13174元、13644元。
肖信桂自认上述工资包含了徒弟肖智晖的劳动所得,两人平均分配。
通常师傅所占的工资比例应高于徒弟,肖信桂的上述意见于已不利,加上双方均不能举证证明肖智晖的工作量以及两人在工资中所占的具体比例,本院以平均分配方式计算肖信桂与肖智晖的工资,即肖信桂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的应收工资分别为:7712元、8643元、9604元、10606.50元、6587元、6822元。
关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问题。
肖信桂于2016年2月26日进入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应于2016年3月26日之前与肖信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一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应支付肖信桂自2016年3月26日开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双方认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为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8月20日,本院予以确认。
双方同意肖信桂每天都上班,才可领取上述工资;肖信桂在2016年3月26日至3月31日的上班日期为3月26日、3月27日;肖信桂的工资计算周期为自然月。
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应支付肖信桂2016年3月26日至2016年8月20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2760.05元(7712元31日2日+8643元+9604元+10606.50元+6587元+6822元)。
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认为肖信桂在离职申请表中注明本人肖信桂于2016年9月5日离开佛山市澳升酒店家具有限公司,工资已全部结清,所有证件已经向厂方取回,并已与佛山市澳升酒店家具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今后本人一切事物与澳升酒店家具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因此双方事实上签订了劳动合同,其无需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且求职表也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本院对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的上述意见不予采纳。
裁判结果及法律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确认原告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与被告肖信桂在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8月2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原告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肖信桂2016年3月26日至2016年8月20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2760.05元; 驳回原告佛山市禅城区澳升酒店家具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免收受理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管燕华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 书记员 吴凤侠

宁波海纳风尚精品酒店

酒店介绍 宁波海纳风尚精品酒店位于北仑区长江路,邻近北仑区政府、小山公园、凤凰山主题乐园,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酒店拥有大小客房70余间,包括豪华标准房、复式套房、豪华大床房、豪华电脑房、豪华情侣房和豪华套房,房间内设施齐全。
优越的地理位置、实惠的价格、豪华舒适的住宿环境,是宾客商务旅途的理想选择。
酒店开业时间2008年08月01日,2011年07月01日局部装修,位于大楼1-4层,客房总数68间(套)。
酒店信息 装修时间:2011-07-01 酒店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938号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星级定制酒店家具

    182

    星级定制酒店家具五星级酒店家具的定制材质有哪些?星级酒店家具定制的家具保养方法?现在定制高端五星级酒店家具有什么优势吗五星级酒店的房费这么高,家具都有哪些标准?酒店作为一个商业组织,其基本功能是为人们提供安全舒适的休息空间。五星级酒店的装修通常更...

    查看全文
  • 即墨快捷酒店家具批发

    144

    即墨快捷酒店家具 批发:探寻性价比之选 随着旅游业的繁荣和酒店业的激烈竞争,如何打造出性价比高的酒店成为各家酒店运营商关注的焦点。 酒店家具作为酒店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酒店品质和客户满意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即墨快捷酒店家具批发的市场...

    查看全文
  • 西安鹏辉酒店家具

    160

    第十一届西安国际酒店设备及用品展览会西安锦鹏国际酒店用品城西安德鹏家具有限公司西安博洋家具有限公司西安锦鹏国际酒店用品城西安昌盛酒店家具有限公司酒店家具区 宴会家具、客房家具、休闲家具、户外家具、花园家具、仿古装饰家具、电动餐桌、电磁炉餐桌、软床、...

    查看全文
  • 宝鸡酒店家具供应商

    199

    宝鸡市新瑞丰酒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宝鸡市景冠家具有限公司宝鸡钟鼎家居有限公司广州家具十大品牌有哪些星级酒店家具哪家好酒店家具定制厂家有哪些?宝鸡市新瑞丰酒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于2013年09月0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曹召霞,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中西厨房的设计、咨...

    查看全文
展开更多